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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8·4“QURTUBA”轮触碰大沽沙航道213号浮

来源:天津化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9-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事故概况 TARAZONA SHIPPING COMPENY S.A公司所属“QURTUBA”轮装载混合芳烃42 287.58吨从新加坡开往天津,于2018年8月4日1651时在38°50′.313N/118°01′.918E触碰大沽沙航道213号浮标,造成213号浮

一、事故概况

TARAZONA SHIPPING COMPENY S.A公司所属“QURTUBA”轮装载混合芳烃42 287.58吨从新加坡开往天津,于2018年8月4日1651时在38°50′.313N/118°01′.918E触碰大沽沙航道213号浮标,造成213号浮标漂移原位,浮标锚链和沉石丢失,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等级为小事故。

被触碰浮标

二、事故调查取证情况

(一)船舶资料

船名:QURTUBA 船籍港:朴茨茅斯(多米尼克)

船舶类型:油船/散装化学品船 船舶呼号:J7AB5

总吨:44 999 净吨:29 576

(二)人员情况调查

“QURTUBA”轮共配有船员26人,均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满足该轮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

三、气象、水文、海况情况

根据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2018年8月4日发布的预报,事发水域:天气晴,东南风4-5级,浪高0.8米,能见度良好。潮高2.8米,流向西偏北,流速约1节。

四、事故经过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当事船员及船长的询问笔录,结合“QURTUBA”轮VDR记录,事故经过如下:

2018年8月4日1230时,“QURTUBA”轮到达天津港附近水域;1525时,“QURTUBA”轮通过VHF与引航员取得联系,告知本轮最大吃水为11.96米,双方协商确定引航员将于1630时在大沽沙航道211号浮标航道外侧登轮;1528时“QURTUBA”轮通过VHF与交管中心、引航员取得联系,明确在引航员登轮后船舶才能驶入大沽沙航道。同时与引航员约定引航员计划于1630时在大沽沙航道211号浮标附近航道外侧从右舷登轮;1600时,“QURTUBA”轮经过天津VTS报告线,并向天津VTS进行报告,此时船长、二副、三副和舵工在驾驶台;1605时,“QURTUBA”轮接近大沽沙航道,并沿航道北侧与航道平行方向进港,此时船舶航向295度,航速8.3节;1650时,引航员登上驾驶台,并下达了“前进一”车令,稍后下达了左满舵的舵令,“QURTUB”轮航向300度,航速4.1节;1651时,“QURTUBA”轮左舷1号与2号压载舱之间位置船壳与大沽沙航道213号浮标发生擦碰;1712时,通过VHF向大沽口海事局指挥中心报告触碰航标情况;1948时“QURTUBA”轮靠妥天津港南疆港区中化石化码头。

五、应急处置情况

触碰事故发生后,“QURTUBA”轮船长组织船员对船体损失进行查看,未发现船体存在损坏,约15分钟后船长和引航员发现213号浮标发生移位,通过VHF向大沽口海事局报告了本轮触碰213号浮标的有关情况。

大沽口海事局发布了大沽沙航道213号航标移位的航行警告。

六、事故损失情况

天津8·4“QURTUBA”轮触碰大沽沙航道213号浮标,造成213号浮标浮筒漂航移位至航道中间,浮标的锚链和沉石丢失。“QURTUBA”轮无损失,未发生人员伤亡和海域污染,等级为小事故。

七、事故原因分析

“QURTUBA”轮船长未了解天津港大沽沙航道及其附近水域的通航环境和水文气象等资料,未运用良好船艺操纵船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QURTUBA”轮船长在进港之前未充分了解大沽沙航道及其附近水域的航道、水深以及引航员登轮区规定等资料,在1525时与引航员约定登离轮区时,未核实拟登轮地点附近的水深,也未对引航员登轮地点提出异议,驾驶船舶来到大沽沙航道211号浮标外侧。1643时通过ECDIS判断船舶在211号浮标外侧水域水存在搁浅危险,驾驶船舶接近航道,致使船舶左舷距离213号浮标30米,在已造成触碰航标的紧迫局面下,仍然下达了“停车”的命令。虽然船长于1649时下达了“右满舵”的命令避让213号浮标,但由于此时船舶处于停车状态,舵效不明显,船舶继续接近213号浮标,直至发生触碰。

“QURTUBA”轮本航次引航员梁XX未按照规定在正确的引航员登离轮区登轮,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引航员梁XX本应该根据“QURTUBA”轮的最大吃水11.96米选择在大沽口登离轮区(标识位置38°47′.25N/118°06′.20E半径1海里)登轮,却与船方约定在大沽口1号登轮区(38°51′.10N/118°00′.51E;38°51′.53N/118°00′.93E;38°50′.32N/118°03′.00E;38°49′.88N/118°02′.58E。该登轮区要求船舶吃水小于8米)登轮,致使“QURTUBA”轮船长将船驾驶至213号浮标附近。

八、责任认定

经调查,调查组认定天津8·4“QURTUBA”轮触碰大沽沙航道213号浮标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不安全行为分析

文章来源:《天津化工》 网址: http://www.tjhgzz.cn/qikandaodu/2020/0919/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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